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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社局强化监察执法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时间:  2015/6/23 11:53:14  
本网讯(通讯员 秦志异)2015年,酒泉市肃北县认真落实农民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月初,就全县2015年即将开工的40项工程进行了摸底调查,与20家工程建设单位进行了全面对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领域规定预存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要求施工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
 
结合“春暖行动”,抓住年初工矿企业开工复产有利时机,先后出动21人次对县内各类企业进行了1次日常巡查和2次专项监察,共检查企业27户次,劳动备案12户,涉及劳动者2425人,签订劳动合同2321人,合同签订率达95 %以上。
 
1月至4月,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接待19件,追讨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资金382.88万元,涉及人员232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涉及人数9人,调处工伤赔偿、工资14.5万元。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工伤认定的15名受伤害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继续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相挂钩,巩固人社、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调管理机制。县政府落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
 
止4月底,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万元,累计收取145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酒泉市肃北县人社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