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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业务用房主体工程通过验收

时间:  2016/7/8 10:31:01  
本网讯(通讯员 薛晓璐)7月6日,由酒泉市肃北县质监站、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司法局业务用房主体工程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工作人员对业务用房主体工程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和巡视,经过实地查看、现场检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一致认为肃北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主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有较完善的监督体系,结构安全,基础资料齐全,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就施工安全方面提出可行建议。肃北县司法局局长丁立军要求,施工单位要狠抓工程质量关,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竣工。
 
肃北县司法业务用房在中央、省、市、县的关心支持下,全面推行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该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826.68平方米,设立资金专户,落实专人管理,工程于2015年6月底完成招标,2016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主体工程验收结束后进入内部装饰阶段,预计11月底全部竣工。该项目建成后,可大大缓解司法业务办公场所紧缺问题,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为推动肃北县法制建设进程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