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肃北政法网!

政法综治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综治要闻

肃北政法:别让友情透支信用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筑牢维权防线

时间:  2026/8/11 8:52:10  

朋友之间碍于情面,把信用卡借给对方周转,看似解一时之急,实则埋下重重隐患。近日,肃北法院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因出借信用卡消费引发的债务纠纷。


原、被告二人系多年好友。被告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求助,原告碍于朋友情面,将自己名下信用卡交由被告使用。被告先后通过该卡刷卡消费共计12000元。事后,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明确欠款金额并承诺还款期限。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沟通催要,被告始终拖延推诿,昔日好友因此产生矛盾,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避免朋友之间矛盾进一步激化,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该案委派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员梳理欠条、刷卡记录等证据,厘清案件来龙去脉,分别对双方开展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即便款项来源于信用卡透支,实际使用人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向原告点明出借信用卡潜藏的法律风险。经过耐心沟通疏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


【法官温馨提示】信用卡属于银行授予持卡人的专属信贷工具,按照相关规定仅限登记持卡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交由他人刷卡消费。但生活中不少人出于亲友情谊,将信用卡出借他人周转,看似仗义,实则暗藏多重风险:一是如果借卡人逾期不还款,银行只会向出借人追责,逾期记录将直接记录在出借人名下,造成个人征信受损,还会产生罚息、违约金,所有债务需要出借人向银行偿还。二是出借信用卡供他人透支消费,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行为,此类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会被认定为无效,维权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合同无效,但实际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出借人可以依法主张,但维权流程繁琐,耗费时间精力。三是若借卡人在使用期间进行非法套现、高利转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可能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人情归人情,信用不能出借。不要碍于情面将信用卡、银行卡交由他人使用。确有资金借贷需求,应当使用自有资金,规范签订借款凭证,保留转账记录,守住个人信用底线,避免朋友反目,财产受损。



来源:肃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