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更接地气
贾富彬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努力打造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聊检样板”。
一、提升司法能力,解决三大突出问题
准确把握群众诉求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的前提,我们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首先需要解决好思想、行动、素能上的三个重要问题,增进群众感情激发为民动力,增强办案质效体现为民能力,增长素质本领保持为民活力,从而在思想境界、工作境界、服务境界上全面适应法治化要求。
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感情问题,真心实意帮助当事人化解难题。我们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境界,在想问题、作决策、办案办事上,怎么有利于当事人就怎么办。创设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办公室等服务平台,为群众办实事,用真心增进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坚持正确政绩观,坚决克服“任务观点”,既做好上级单位部署安排的工作,又做好老百姓内心期盼的工作。
解决好执法办案质效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把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体现在每一个案事件上。牢固树立“实现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理念,始终坚持“有理推定”原则,对于申诉人的各种疑惑,尽最大可能为其解释清楚。
解决好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问题,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信访工作队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我们高度重视履职能力建设,在市县区所有检察院均开通“白云热线”,开展业务实训、以案代训,以练促学,以学促用,及时总结矛盾化解典型案例,供全体干警交流学习。选派部分同志到上一级检察院锻炼,提高处置信访能力,让干警不仅会办案,而且会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冷横硬推等问题,让大家敢于接访,善于接访,愿意接访。
二、健全制度机制,法治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等特征。为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检察环节法治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我们紧紧围绕矛盾纠纷的产生特点、发展规律、化解周期等方面,探索构建“源头疏导、检调对接、司法救助、多方参与”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层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事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疏导。我们推动关口前移,未病先防,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努力让不该发生的矛盾纠纷不发生或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性,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说理制度,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谁办案谁普法,让法律文书既讲透法理,又讲清事理,还要讲明情理,将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引发上访问题的事项进行常态化排查、研判、预测和报警,对存在风险提出对策建议,做到发现在早,解决在小。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办案过程中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对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防止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矛盾激化。
完善协调处置机制,强化检调对接。我们注重加强内外部协调配合,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落实首办责任制,首次接访的检察官负责解答问题、跟踪到底、协调化解,防止出现因随意更换接访人引发新的情况。实行案件化办理,规范工作流程,控申部门协调各业务部门进行实体性答复,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建立台账,归口处置,统一管理;对信访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全程书面追踪留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邀请律师轮流在检察院值班,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诉求,疏导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加重点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面对面解疑释惑。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
随着时代发展,矛盾纠纷化解中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这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新挑战、提出新要求。如何更精准把握诉求、及时回应诉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力度和温度,需要立足运用法治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掌握工作主动权。
变“坐诊”为“出诊”。我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由事后化解到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掌控的转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创立“克克聊民法”品牌,三年来共在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400多期,阅读量超过4000万次。两级院领导带领业务骨干,走进乡村大集摆摊设点宣传检察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主动上门释法说理,要求检察官办理司法救助等工作时,凡是市区以外的,一律去当事人家中办理。建立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190名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及时掌握基层法治需求。
变“半天接访”为“天天接访”。我们要求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等类型的案件,必须由检察长接访。将检察长、副检察长每周二下午接访改为每周每天轮流值班接访,让来访人来了就能看到检察院的领导,增强对检察院的信任感。
把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相结合。我们坚持能救尽救原则,准确界定救助对象,精简程序,快速办理。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司法救助办案组,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建立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分别与市乡村振兴局、妇联等单位会签意见,多层次、多维度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同时,把司法救助作为法律援助最佳时机,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亲情关怀、社会帮扶,通过面对面法理情多方沟通交流,缓和紧张对立情绪,为矛盾纠纷最终化解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