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实现了纠纷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当场确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10月20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117000元,约定借款期限8个月,并出具借条,到期后被告只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剩余借款97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偿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立案庭干警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遂电话联系被告,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现场指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受理后当即联系被告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对欠款事实无争议,但被告因自身原因无法一次性偿还欠款,后经调解员的耐心协调沟通,原告同意被告分三次偿还剩余欠款,协议签订后双方现场通过线上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后当即制作下发了裁定书。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化解,法院高效的工作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肃北县法院一直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及时把握调解时机,采取各种调解方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