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庭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但因双方性格原因,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0年双方便开始分居至今。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立案庭法官在掌握上述情况后,通过电话了解到双方对离婚均没有争议,且无和好可能,只是就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要求先行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因工作原因,上班期间无法到场调解,希望下班后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得知具体情况后当即决定开展夜间调解。调解现场,法官通过“背对背”与“面对面”的调解方法,融合情理法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就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至此,一起离婚纠纷顺利庭前调解结案。
星光不负赶路人。秉承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履职尽责、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才仁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