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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聚焦民生需求 彰显检察温度

时间:  2023/5/17 11:11: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好民生检察的“大文章”,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近日,肃北县检察院依法受理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全力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


据悉,苏某、李某、赵某分别在3起交通事故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人负事故次要责任,对方均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3人一直未得到相应赔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肃北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因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3人向法院起诉的同时该院依职权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3人提起诉讼。


【检察官说法】


民事支持起诉是什么?民事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本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肃北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