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酒泉市肃北县公安局举行人民警察从警特定年限荣誉仪式,为从警30周年、10周年的民警代表颁发了从警特定年限纪念章和纪念杯。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宋达来出席仪式并为从警年限民警颁发奖章、纪念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额尔登图应邀参加,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昆山参加仪式并致辞,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冯建国主持议式。县公安局在家领导班子、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全体民辅警及授奖人员共90人参加会议。
仪式上,冯建国宣读了县公安局关于表彰从警30周年、10周年特定年限荣誉民警决定,从警年限荣誉民警代表作了感言。
王昆山对从警30周年、10周年特定年限荣誉民警表示热烈祝贺。并指出,举行人民警察从警特定年限荣誉仪式,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民警的特殊荣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人民警察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广大民警更加珍惜荣誉、更好的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昆山强调,举行人民警察从警特定年限荣誉仪式,既是党组织给予大家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更是新年新征程一次凝聚警心、鼓舞斗志、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总动员,荣誉来之不易。希望荣获从警特定年限的同志要以此仪式为契机,立足新起点、展现新作为。一要懂得感恩党、感恩组织,珍惜荣誉,始终不渝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要继续发挥模范引领的“头雁”和战斗堡垒作用,保持谦虚务实的工作作风,工作上立标杆、树形象、做表率,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投入到新一年工作中,为人民警察职业生涯增添新的光彩,为全力推动肃北公安事业发展,树立肃北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不懈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