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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时间:  2025/5/27 9:49:36  


□ 专家点评

□ 唐勇

长期以来,家庭暴力是一个隐蔽但极具危害性的社会问题,不仅侵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破坏关爱和睦的家庭环境,还影响社会的整体稳定。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向离婚后仍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救助保护,表明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态度,倡导全社会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共识,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价值。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施暴者进行限制,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家庭暴力的进一步升级。它打破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困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以预防性的司法手段捍卫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基本权利,彰显了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价值追求。

在实践中,家庭暴力不仅发生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也常见于具有同居、恋爱、前配偶关系的“准家庭”内。因此,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将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大至恋爱、交友、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等群体,有助于引导婚恋关系结束后仍遭受侵害的受害人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成员以外人员的不法行为。

反家庭暴力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更多家庭筑牢安全防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反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惩戒制度、庇护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构建起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等全周期反家庭暴力工作链条。

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反家庭暴力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实施主体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机构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横向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机制和纵向逐级落实机制建设,设置科学规范的运行流程,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落地实施。

加大宣传力度。把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结合,提高宣传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做好农村、边远、欠发达地区,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宣传工作,让反家庭暴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作者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